為了有效應對這一挑戰,并充分把握其中的機遇,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健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行動方案》。該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能力,構建完善的回收利用體系。
在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過程中,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是兩大主要路徑。對于那些電池容量在50%至80%之間的電池,可以進行梯次利用。經過重新組合后,這些電池可以被廣泛應用于應急電源、儲能設備等多個領域,繼續發揮其價值。而當電池容量衰減至40%以下時,則需要進行拆解回收。通過這一過程,可以提取出鈷、鎳、鋰等寶貴的金屬原材料,實現資源的循環再利用。
除了傳統的回收利用方式外,技術創新也為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帶來了新的曙光。復旦大學的一支科研團隊成功研發出了一種鋰載體分子。這種分子能夠精準地補充電池中損失的鋰離子,從而有效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這一突破性成果為廢舊動力電池的“重生”提供了全新的可能,進一步推動了動力電池回收市場的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面對新能源車動力電池退役潮的洶涌來襲,我們需要通過梯次利用與技術創新相結合的方式,共同推動千億回收市場的蓬勃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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