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KLX8LM(A)型礦燈KLX5LM(A)礦燈KLX6LM(A)礦燈
防爆鋰電礦燈KL4/5/煤礦防6LM頭戴頭燈充電防水LED高亮度井下礦帽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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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
KL4LM(A)型礦燈 |
KL5LM(A)型礦燈 |
KL6LM(A)型礦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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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容量 |
4Ah |
5Ah |
6A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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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光源額定電流(A) |
0.15 |
0.15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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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主光源額定電流(A) |
0.06 |
0.07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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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光源連續照明 |
20小時 |
25小時 |
3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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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光源連續照明 |
50小時 |
60小時 |
72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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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尺寸 |
6.8*3.3*10cm |
6.8*3.3*10cm |
8*3.3*11 |
一. KL4LM(A)型礦燈簡介特點及用途:
KL4LM(A)型LED鋰電礦燈(以下簡稱礦燈)采用功率型LED發光管做主、輔光源,壽命可達3萬小時以上。燈頭開關采用輕觸式電子開關,密封性好、使用方便。礦燈內置微處理器控制芯片,智能管理充、放電過程,具有多種保護功能,適合在各類礦燈充電設備上充電。電源采用安全環保型錳酸鋰電池組,無記憶、免維護,安全可靠。
本礦燈適用于存在易燃、易爆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中做移動照明使用。
二. KL4LM(A)型礦燈主要技術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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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技術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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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類型 |
錳酸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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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容量 |
4A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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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電壓 |
3.7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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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燈時間 |
>11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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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光源 |
工作電流 |
<0.2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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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命 |
>30000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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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度 (距燈1m) |
點燈開始 |
>1500 l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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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燈11h后 |
>800 l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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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光源 |
0.4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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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燈壽命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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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電壓 |
(5-8)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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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時間 |
<10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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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型式 |
Exs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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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護等級 |
IP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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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盒外形尺寸 |
105×30×12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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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 |
<0.7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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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KL4LM(A)型礦燈成套性
KL5LM(A)礦燈說明:
1. 概述
1.1 產品特點
1.1.1 KL5LM(A)礦燈是按照GB7957-2003《礦用安全性能通用要求》標準,選用LED光源和錳酸鋰離子蓄電池設計制造的一種環保新型礦燈。該礦燈具有體積小、重量輕、壽命長、無污染、免維護、用電省和安全等優點。
1.1.2 該礦燈選用新型LED光源,礦燈使用壽命期內不必更換光源。LED光源輸入端采用恒流驅動裝置,使LED的工作電流不隨電池端電壓變化而變化,從而使點燈開始和點燈11小時的照度基本保持不變。
1.1.3 該礦燈燈頭內裝有兩組LED光源及其驅動電路,一個主光源,5個輔光源,主光源損壞時,能用輔助光源照明;當工作時間超出預定時間,用主光源無法滿足照明時,可用輔助光源照明。
1.1.4該礦燈選用錳酸鋰離子電池為電源并在電池組輸出端裝有過放電、過電流、短路保護電路,提高的礦燈的安全、可靠性。
1.1.5燈頭內裝有充電控制電路,可直接用鉛酸礦燈充電架充電,不需要新增鋰電池充電架,使用非常方便。同時充電控制電路對電池組還具有過充電、過電流等保護功能。
1.2產品執行標準
GB7957-2003《礦用安全性能通用要求》、MT927-2004《KL型礦燈》、Q/BS 03 -2008《KL型礦燈》。
1.3產品防爆型式:防爆特殊型;防爆標志:ExsI。
1.4 適用范圍
KL5LM(A)礦燈主要用于煤礦井下照明。
1.5使用環境條件
1.5.1環境溫度:-10~40℃
1.5.2相對濕度 ≤95%
1.6 型號的組成及代表意義
產品型號按MT/T154.6的規定編制,型號意義如下:
K L 5 L M (A)
修改序號
免維護
LED光源
蓄電池額定容量5Ah
鋰離子蓄電池
礦燈
2. 產品結構
KL5LM(A)礦燈由三部分組成:燈頭(含開關、LED光源及其恒流驅動電路、光反射器和充電控制器)、電纜(二芯)、電池組(含錳酸鋰離子蓄電池和保護電路)。
燈頭上設有控制開關,按動開關可分別點亮主光源或輔助光源。
3. 主要技術參數
KL5LM(A)礦燈基本參數見下表。
序號 參數 單位 數據
1 額定電壓 V 3.7
2 額定容量 Ah 5
3 點燈時間 h ≥11
4 LED光源 額定電壓 V 3.7
額定電流 A 0.20
5 主光源照度 點燈開始 Lx ≥1000
點燈11時后 Lx ≥500
6 LED輔助光源 額定電壓 V 3.7
額定電流 A 0.06
7 電池循環壽命 次 ≥500
8 全燈重量 kg ≤0.6
4. 使用方法
4.1 充電
4.1.1完全放電后, 充電時間約9小時。
4.1.2本產品采用穩壓型充電架充電,充電架應符合MT68-2002《礦燈充電架》的規定。充電時將礦燈充電架輸出電壓范圍調整在5V~7V之間,充電電流不超過1A。
4.1.3將燈頭充電插頭孔插入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使燈頭充電螺釘與充電架上的彈簧片接觸良好,此時礦燈燈頭內紅色指示燈亮,同時充電電流表頭有指示,表示充電網絡正常(充電電流為0.75-0.85A)。當礦燈電量充足時,礦燈燈頭內紅色指示燈自動轉換為綠色指示燈,同時對應的表頭電流顯示值低于0.1A以下,則表示充電結束。取下即可使用。
4.1.4礦燈為半荷電出廠,在使用前進行補充電。
4.1.5若連續長時間不使用,請從充電架上取下。
4.2使用
4.2.1礦燈可持續放電或間歇放電。開關為按鍵式循環檔位,由“主光源開→主光源關→輔光源開→關斷”依次循環。
4.2.2礦燈主光源額定工作電流為200mA,可放電11小時以上。若工作時間超過11小時,請及時使用輔助光源工作,以延長使用時間。
4.2.3礦燈設有放電控制裝置,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電池不會造成過放電,當電池放電到終止電壓3.0V時,保護裝置動作,切斷放電電路,光源會熄滅,應充電后才能使用。
4.2.4礦燈短路時,保護裝置會在15ms內切斷回路,故障排除后,按動開關即可恢復。
5.故障分析及排除
本產品一般不需要維修,如出現故障應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或聯系本公司人員進行維修。
故障現象 原因分析 排除方法 備注
照度不足 電池虧電 補充電
點燈時間不夠 充電不足 檢查充電架
補充電
電池達到壽命 更換礦燈
光源忽明忽暗 線路板接觸不良 查找故障點并排除 專業人員操作
6.運輸、貯存要求
6.1運輸
礦燈在運輸過程中不許受劇烈機械沖擊和曝曬雨淋,不得倒置,嚴防摔擲、翻滾、重壓。
6.2 貯存
礦燈應貯存在環境溫度(0~40)℃,干燥、清潔及通風良好、無腐蝕性介質的倉庫內,應遠離火源及熱源。
7.開箱及檢查
7.1對照裝箱單檢查箱內物品是否齊全
7.2檢查礦燈各部位是否有松動現象,產品外觀是否良好,按動開關,礦燈應能點亮。
8.注意事項
8.1使用前應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書,以免發生意外或電池損壞。
8.2本產品為免維護產品,一般不需要維修。如維修請與本公司聯系。維修時不允許更改電子線路、更換元器件、更改參數。
8.3礦燈使用前應認真檢查,使用中若發現異常現象,請與我公司聯系。
8.4 請在礦燈蓄電池壽命期內使用,關鍵零部件損壞或蓄電池達到壽命應即時更換。
9.安全警示
9.1缺少零件的礦燈嚴禁井下使用。
9.2礦燈的維護、維修、充電工作必須在地面進行。
9.3嚴禁摔打礦燈。
9.4嚴禁在井下拆卸礦燈或零部件;嚴禁隨意改動電路及其電子元器件型號規格。
9.5嚴禁將礦燈用于其他用途,如抽煙、放炮等。
9.6嚴禁將礦燈靠近或投入火源中。
9.7若更換礦燈保護器或電纜,必須采用相同型號且在安標有效期內的產品,保護器應符合MT/T395標準要求,電纜應符合MT818.10標準要求;
9.8礦燈若出現故障,上井后應立即維修,存在故障的礦燈不能下井。
9.9報廢礦燈應集中管理,由專業單位或礦燈生產單位回收處理。
10.成套性
1.KL5LM(A)礦燈 1盞 2.質量合格證 1份
3.使用說明書 1份(箱) 4.產品質量保 1份
5.售后服務承諾書 1份
本安礦燈
本安型礦燈
本安型信息礦燈
多參數報警信息礦燈
多參數氣體測定礦燈
甲烷報警礦燈
甲烷報警信息礦燈
礦燈
礦燈保護器
礦燈短路保護器
礦燈用多參數氣體報警器
數顯甲烷報警礦燈
信息甲烷報警礦燈
多參數氣體測定礦燈
甲烷報警礦燈
甲烷報警信息礦燈
礦燈
礦燈保護器
礦燈短路保護器
礦燈用多參數氣體報警器
數顯甲烷報警礦燈
信息甲烷報警礦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