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光宇蓄電池6-GFM-65/12V65AH規格參數
	光宇蓄電池6-GFM(C)系列電池特點
維護簡單
電池實現密封,在整個壽命期間無需定期補水或補酸等維護。
性能優良
板柵采用特種合金,嚴格控制隔板、電解液及各工序的雜質,自放電極低。
極板、匯流排、極柱等采用優化設計,隔板電阻也極低,因此電池內阻小,大電流放電性能好。
電池深放電后只要充分充電,電池容量基本不降低,恢復性能好。
安全可靠
安全閥開閉閥性能卓越,壽命長久;
既可以放出由于誤操作或過充電引起的過多氣體,又能防止外部氣體或火星進入電池內部引起自放電或爆裂。
安 裝
蓄電池均荷電出廠,在運輸安裝過程中謹防短路。
電池組電壓較高,在安裝使用及維護中應使用絕緣工具,
當負載變化范圍為0~100%時,充電設備應達到±1%穩壓精度。
連接電纜應盡可能短,以防產生過多壓降。
在安裝末端連接件和導通電池系統前,檢查電池系統總電壓及正負極,以保證安裝正確
規格型號:
型號 額定電壓(V) 額定容量(Ah) 尺寸(mm) 重量(kg) 端子
C10 C1 長 寬 高 總高
6-GFM-38C 12 38 22 257 166 172 176 16.7 M6
6-GFM-50C 12 50 28 322 167 170 175 21.3 M6
6-GFM-65C 12 65 37 288 171 216 227 26.4 M6
6-GFM-80C 12 80 45 377 174 217 227 32.2 M6
6-GFM-100C 12 100 56 407 174 216 227 33.5 M6
6-GFM-120C 12 120 68 497 203 225 247 52 M6
6-GFM-160C 12 160 90 497 259 224 247 66 M6
6-GFM-200C 12 200 112 497 259 224 247 73 M6
光宇蓄電池應用領域與分類:
免維護無須補液;           UPS不間斷電源;
內阻小,大電流放電性能好;      消防備用電源;
適應溫度廣;             安全防護報警系統;
自放電小;              應急照明系統;
使用壽命長;             電力,郵電通信系統;
荷電出廠,使用方便;         電子儀器儀表;
安全防爆;              電動工具,電動玩具;
獨特配方,深放電恢復性能好;     便攜式電子設備;
無游離電解液,側倒仍能使用;     攝影器材;
產品通過CE,ROHS認證,所有電池     太陽能、風能發電系統;
符合國家標準。            巡邏自行車、紅綠警示燈等
	

電池的安裝注意事項及維護保養
1 電池安裝的過程及注意事項
    1)安裝人員(或工程隊)接到安裝的任務指令,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如各廠家電池安裝、記錄表等)及全套安裝工具(包括萬用表等),落實工程開工日期及工程進度等。
    2)安裝人員(或工程隊)應攜帶少量系統備件(如螺釘等)抵達安裝地點,取得詳細的安裝工程進度表,討論工程細節(如安裝方式、承重情況等)。
    3)在開始安裝工程前,應組織安裝人員(或工程隊)進行培訓,介紹安裝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及電池使用方法和維護注意事項,安裝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4)安裝人員(或工程隊)進行電池的開箱檢查及配件的清點,裝箱單請督導人員簽字并收回,配件箱中電池安裝系統圖、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文件應收好,待安裝工程結束后交由通信公司的技術人員負責保管。
    5)按照施工圖紙檢查電池在機房的擺放位置是否合理,是否預留了維護空間,是否和熱源及可能產生火花的地方(如保險盒等)保持有0.5米以上的距離,是否擺放在空調機下面,如果不符合,應先請示通信公司的工程部是否修改,修改已否都要有備忘錄。
    6)開箱取出電池的系統圖,應嚴格按照電池的系統圖進行安裝,不允許缺漏任何的系統件的安裝(包括電池單體編號的粘貼),所有系統件(備件)應和安裝圖中規定的型號規格完全一致。
    7)安裝。因電池已帶電,要注意防止短路,所有安裝工具都要纏上絕緣膠布。
    8)安裝連接條前應先用干凈的麻布擦去電池極柱及外殼和鋼架上的灰塵,尤其要保證極柱上的灰塵擦干凈。單體編號要貼牢。
    9)安裝后要逐個檢查所有螺釘是否擰緊。要指定專人檢查,專人負責,確保所有螺釘處于擰緊狀態。
    10)安裝檢查結束后,測量并記錄所有電池單體的開路電壓和電池組的總電壓,并填寫安裝統計表(或其它類似的安裝表)。
    11)安裝后如果沒有接市電,應斷開電池和開關電源及微波設備的連接。若由于某種原因不能斷開設備和電池的連接(原則上是不允許的,尤其是長時間連接更不允許),應同時將兩組電池都連接上,不允許只接其中一組電池,同時記錄連接的起始時間和設備的耗電電流,作好記錄。無論是否進行過此種連接,則在正式開通前必須對電池組進行補充電,補充電的時間為單體電壓為2.35V/只,充電12小時。否則會對以后電池的正常使用帶來極大的危害。
  12)電池和開關電源連接前,應認真檢查開關電源的設置是否正確(參照開關電源設置參數表),確保設置準確無誤。
  13)安裝、調試結束后,按照要求填寫相關的表格,檢查電池外觀情況并記錄,同時再檢查各個連接螺釘有無擰緊,確保電池防震、防滑及電池間連接可靠。測量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并記錄,請通信公司技術人員簽字認可。
  2 電池放電的過程、注意事項
  1)放電前,應提前對電池組做均充,以使電池組達到滿充電狀態,一般以2.35V/單體充電12小時,靜置12-24h。
  2)記錄電池組浮充總電壓、單體浮充電壓、負載電流、環境溫度以及整流器(或開關電源)的其它設置參數,同時檢查所有的螺釘是否處于擰緊狀態。
  3)結合基站/交換局的實際情況,斷開電池組和開關電源之間的連接,確認假負載處于空載狀態后,把假負載正確連接到電池組正負極上,15分鐘后記錄電池的開路電壓。
  4)根據情況需要,確定電池組的放電倍率,一般以3小時率或10小時率放電(3小時率放電電流為0.25C10,10小時率放電電流為0.10 C10),在假負載上選擇相匹配的負載檔,對電池組進行放電。
  5)在放電過程中,考慮到假負載上的電流表顯示準確度不夠,需用鉗形電流表對放電電流進行檢測,根據鉗形表的實際顯示,對假負載進行調整,使電池組放電電流到要求的放電電流,等放電5分鐘左右,開始記錄電池組的總電壓、單體電壓、放電電流、環境溫度以及連接條的溫度等。
  6)若是選擇10小時率放電,應每1小時(3小時率放電,則每30分鐘)測量一次電池的放電總壓、單體電壓、放電電流等:在放電的后期應提高測量的頻率,10小時率是在9小時后每30分鐘測量一次;3小時率是在2小時后每15分鐘測量一次。放電過程中,同時應重點監控環境溫度、電池單體和連接條的溫度,有沒有出現異常情況,同時電池組中放電電壓最低的單體電池。
  7)對于新安裝的電池組,放電結束條件是電池組放出容量達到額定容量要求或電池組中有一個單體達到1.80V,而對于已經在線使用的電池組是以總壓達到43.2V(48V電池系統)為放電結束。
  8)對于放電過程中的情況,如在到放電終止時,電池組放出的容量經核算沒有達到所規定的額定容量,電池組的出廠容量可能存在問題,應及時聯系相關廠家前來處理。
  9)放電結束,先讓假負載空載,接著再斷開電池組與假負載的連接,把電池與開關電源連接上,此時應注意已經放過電的電池組與整流器之間的壓差較大,連接時可能會出打火現象,最好是先調低開關電源的浮充電壓值,使開關電源的浮充電壓值盡量接近電池組的開路電壓,以減小火花。
  10)若放電情況正常可觀察和記錄充電開始的情況,若放電情況不正常,應監測電池組的充電情況,確保電池的正常充電。
  11)工具:假負載、連接電纜、裝卸工具、鉗型電流表、萬用表等。
根據多年的維護經驗,發現閥控蓄電池的使用壽命和機房的環境、整流器的設置參數、以及運行狀況有關,我們總結出一些經驗以供參考:
1機房的供電情況
    為保證蓄電池的使用壽命,最好不要使蓄電池有過放電,穩定的市電以及油機配備是蓄電池使用壽命長的良好保證,而且油機最好每月啟動一次,檢查其是否能正常工作。
2蓄電池的使用環境
    閥控蓄電池應安裝在遠離熱源和易產生火花的地方,最好在清潔的環境中使用。建議電池室溫在15℃ 至35℃之間,最好安裝空調,控制溫度在25℃左右。潮濕、通風不暢、太陽照射等環境必然會使閥控蓄電池的壽命縮短(如果溫度為35℃時,電池壽命將折半.)。因此環境清潔、良好的通風條件、環境溫度以及無太陽照射是十分必要的。另外為了方便蓄電池的維護,選擇機房時要留有適當的維護空間。
3整流器(開關電源)的參數設置
    一些參數(如浮充電壓、均充電壓、均充的頻率和時間、轉均充判據、轉浮充判據、環境溫度、溫度補償系數、直流過壓告警、欠壓告警、充電限流值等)要跟各蓄電池廠家溝通后再確定具體數參數。
4蓄電池設備的容量配置    ’
    在我們巡檢的過程中發現,有些機房(基站)的蓄電池容量配置偏小,有的甚至只有蓄電池額定總容量的2小時率放電,頻繁的大電流放電會使蓄電池使用壽命縮短,每個機房的蓄電池配置容量最好在8—10小時率比較合適。
5日常維護
    以前有個錯誤觀念認為閥控蓄電池是免維護蓄電池,免維護很容易給人造成是無須維護而不聞不問。其實蓄電池的變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為保證電池的良好使用,作好運行記錄是相當重要的,每月應檢查的項目如下:
    (1)單體和電池組浮充電壓
    (2)電池的外殼和極柱溫度
    (3)電池的殼蓋有無變形和滲液
    (4)極柱、安全閥周圍是否滲液和酸霧溢出
15.6連接條是否擰緊
    電池的連接條沒有擰緊,會使連接處的接觸電阻增大,在大電流充、放電過程中,很容易使連接條發熱甚至會導致電池蓋的熔化,情況嚴重的可能引發明火。所以希望貴公司的維護人員能每半年做一次連接條的擰緊工作,以保證蓄電池安全運行。
15.7電池的內阻偏大
    對于已運行了4-5年以上的電池,有些可能會因為在前期使用時環境較差或是參數設置不對而導致電池的內阻增大,這種情況一般是先聯系相關廠家對電池進行活化處理,若容量還不能恢復,就要進行更換。
15.8電池的電壓偏高或偏低
    對于有些機房電池電壓有偏差,是因為有些廠家新電池采用厚極板設計,使電池的壽命得到提高,但對于電池電壓的均勻性就較難控制,一般需運行兩年以上電壓才會逐漸均勻,此外電池電壓偏低的還可以對整組電池進行淺放電,看該電池是否放電電壓也明顯偏低,若放電電壓明顯低的話,就要聯系相關廠家進行更換。
	
15.9電池的容量檢測
    對于已運行三年以上的電池,最好能每年進行一次核對性放電試驗,放出額定容量的30--40%(額定容量按實際放電率計算),每三年進行一次容量放電測試,放出額定容量的80%,記錄電池單體電壓和總電壓。
15.10蓄電池放電時的注意事項
    應先檢查整組電池的連接處是否擰緊,再根據放電倍率來確定放電記錄的時間間隔,對于已開通的機房一般使用假負載進行單組電池的放電,在另一組電池放電前,應先對已放電的電池進行充電,爾后才能對另一組電池進行放電。放電時應緊密注意比較落后的電池,以防某個單體電池的過放電。
15.11蓄電池充電方法和注意事項
    蓄電池的充電一般采用恒壓限流的方法,以單體2.35V均充,電流限定在0.25C10以下(如2組1000AH/48V系統,其電流應限定在500A以下),充電末期整組電池的電流值達到0.006C10時(如2組1000AH/48V系統,其電流達到12A時)3小時不變,就認為電池已經充足了。要強調的是,電池在安裝后及放電后應及時進行充電,避免過放電或欠充而造成容量下降。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應注意單體電池的溫度偏高或者電壓升高過快,如有此類情況應及時停止充電,與相關廠家聯系進行處理。
15.12電池的混用
    在近年的巡檢中,發現有個別機房的電池有新、舊混用的現象,可能會導致兩組電池的實際負荷電流不一樣,由于開關電源的熔絲與電池組是一一對應的,就有可能出現有一組電池電流過大而先斷開,爾后另一組電池也可能因負荷過大而斷開,所以應盡量避免新、舊電池的混用。
附:導致電池損壞的幾種情況
    ●擰開電池的排氣閥,使空氣進入電池內部24小時以上,甚至更長時間,將導致電池容量下降及恢復困難;
    ●電池深度放電后,超過72小時才補充電,將導致電池容量恢復困難;
    ●電池的排氣閥打開時,如有少量的醋酸進入,則會使電池自放電增加,短期就會引起容量下降,滿足不了容量的要求;
    ●電池排氣閥打開時,如有鐵絲等導電物體掉入電池內,將引起電池自放電嚴重,甚至短路電池深度放電后,充電期間又遇停電,這種頻繁的未充足電量而又放電的現象,短時間內將
使電池失去部分容量,嚴重時出現早期容量損失而報廢(1~2年內);
    ●浮充電壓設置過高,溫度過高都將導致電池的壽命縮短;
    ●均充頻繁(如一月一次),電池將在3~4年內,因失水和板柵腐蝕而容量下降,引起電池報廢;
    ●搬運時電池跌落,將使電池破損而需更換;
在使用UPS供電系統的過程中,人們往往片面地認為蓄電池是免維護的而不加重視。然而有資料表明,因蓄電池故障而引起UPS主機故障或工作不正常的比例大約為1/3。由此可見,加強對UPS電池的正確使用與維護,對延長蓄電池的使用壽命,降低ups電源系統故障率,有著越來越重要的意義。除了選配正規品牌蓄電池以外,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正確地使用與維護蓄電池:
  1. 保持適當的環境溫度。影響蓄電池壽命的重要因素是環境溫度,一般電池生產廠家要求的最佳環境溫度是在20℃~25℃之間。雖然溫度的升高對電池放電能力有所提高,但付出的代價卻是電池的壽命大大縮短。據試驗測定,環境溫度一旦超過25℃,每升高10℃,電池的壽命就要縮短一半。目前UPS所用的蓄電池一般都是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設計壽命普遍是5年,這在電池生產廠家要求的環境下才能達到。達不到規定的環境要求,其壽命的長短就有很大的差異。另外,環境溫度的提高,會導致電池內部化學活性增強,從而產生大量的熱能,又會反過來促使周圍環境溫度升高,這種惡性循環,會加速縮短電池的壽命。
  2. 定期充電放電。UPS電源系統中的浮充電壓和放電電壓,在出廠時均已調試到額定值,而放電的大小是隨著負載的增大而增加的,使用中應合理調節負載,比如控制計算機等電子設備的使用臺數。一般情況下,負載不宜超過UPS額定負載的60%。在這個范圍內,蓄電池就不會出現過度放電。
  UPS因長期與市電相連,在供電質量高、很少發生停電的使用環境中,蓄電池會長期處于浮充電狀態,時間長了就會造成電池化學能與電能相互轉化的活性降低,加速老化而縮短使用壽命。因此,一般每隔2~3個月應完全放電一次,放電時間可根據蓄電池的容量和負載大小確定。一次全負荷放電完畢后,按規定再充電8小時以上。
                
                        
                        
                        
                        
                        
                        
                    
                                            
                                            
                                            
                                            
                                                